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文件
泸江教培〔2021〕 21号
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
转发《关于举办泸州市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(合奏)录像评比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九义校:
现将《关于举办泸州市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(合奏)录像评比活动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比赛,并按文件要求进行录制、报送,区级层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、颁奖,优秀作品上报市级参评。请各校在5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公章的录像评比节目汇总表、参赛视频以光盘或者U盘的形式统一交到教培中心综合研训室张雪峰老师处:联系电话:18008211077,逾期不接受报送。
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
2021年3月30日
泸教科〔2021〕36号
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泸州市祝云名师工作室
关于举办泸州市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(合奏)录像评比活动的通知
各县(区)教师进修学校(教培中心、教科中心)、相关单位:
根据《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举办四川省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(合奏)录像评比活动通知》要求,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,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和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》文件的要求,结合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《关于公布泸州市第二批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及印发2020—2023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泸教局函〔2020〕288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举行泸州市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(合奏)录像评比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项目
1.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视频评选。
2.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“课堂乐器”班级合奏视频评选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21年3月——5月28日
三、活动要求
(一)班级合唱
1.组别:分小学组、初中组两个组别。
2.人数:演唱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,人数40—50人(含指挥和伴奏)。
3.曲目:每个班级演唱两首曲目,其中一首是歌曲必须是主旋律歌曲,另一首必须是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《音乐》教科书中的中国歌曲。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,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,具有较高的艺术性。两首歌曲的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。
4.指挥、伴奏要求:钢琴现场伴奏,不得使用伴奏带或其他乐队伴奏(歌曲演绎需要,由合唱队员使用1-2种其它乐器或打击乐辅助除外);指挥和伴奏必须是本校教师或本班学生。
(二) “课堂乐器”班级合奏
1.组别:分小学组、初中组两个组别。
2.课堂乐器:竖笛、口琴、口风琴等课堂乐器。
3.人数:合奏班级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,乐队人数40—65人(含指挥1人)。
4.曲目:每个班级演奏两首曲目,其中一首必须是主旋律曲目,另一首必须是教育部审定义务教育《音乐》教科书中的中国曲目。要求作品内容健康向上,曲目的选择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,具有较高的艺术性。两首乐曲的总时间不超过9分钟。
5.指挥、伴奏要求: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,一律不使用伴奏带。打击乐器只能作为色彩乐器,不能作为主奏乐器。
四、名额分配
(一)班级合唱
1.各县(区)可报送小学2支队伍、初中1支队伍。
2.市直属学校:老窖天府中学可报送初中1支队伍、泸州一中可报送初中1支队伍。
3.泸州市祝云名师工作室可报送小学1支队伍、初中1支队伍。
(二)“课堂乐器”班级合奏
1.各县(区)可报送小学2支队伍、初中1支队伍。
2.市直属学校:老窖天府中学可报送初中1支队伍、泸州一中可报送初中1支队伍。
3.泸州市祝云名师工作室可报送小学1支队伍、初中1支队伍。
五、录制要求及报送方式
(一)录制要求
视频均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,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,不得后期配音合成。文件封装格式为MP4或MKV,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GB;音视频编码格式不限,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×1080。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(不要多个文件合成),文件名需为固定格式:单位-组别-合唱/课堂乐器合奏-节目名,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、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,否则视为无效视频,取消评选资格。
(二)报送方式
1.网上报送:各县(区)、相关单位须于2021年5月28日前,将班级合唱(奏)录像评比节目汇总表(见附件1、2)打包发送至:761298052@qq.com ,市直属学校、祝云名师工作室直接报送市教科所。
2.邮寄报送:各县(区)、相关单位须于5月28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公章的录像评比节目汇总表、参赛视频以光盘或者U盘的形式统一邮寄至: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三段1号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祝云,联系电话:17721995545。逾期不接受报送。
六、奖项设置
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奖,各项目分设一、二等奖,并颁发相应证书;优秀指导教师奖(一等奖的节目将颁发指导教师证书,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)。
七、其它
此次录像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,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、泸州市祝云名师工作室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参评节目进行评审,择优进行现场展示,现场展示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并根据省教科院的名额分配推荐优秀班级合唱(合奏)录像参加省级评比。
附件:1.泸州市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录像评比汇总表
2.泸州市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“课堂乐器”班级合奏录像评比汇总表
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
2021年3月26日
附件1
泸州市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班级合唱录像评比汇总表
县 (区):(盖章) 填报人: 联系电话:(手机)
序号 |
组别 |
参赛学校(全称) |
人数 |
演唱曲目1 |
演唱曲目2 |
演唱总时长 |
指导教师(限3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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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泸州市首届“欢歌新时代、颂歌献给党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“课堂乐器”班级合奏录像评比汇总表
县 (区): (盖章) 填报人: 联系电话(手机):
序号 |
组别 |
参赛学校(全称) |
课堂乐器名称 |
人数 |
演奏曲目1 |
演奏曲目2 |
演奏 总时长 |
指导教师(限3名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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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: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(联系电话:0830—315877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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